五、加強我縣干部隊伍建設的建議
(一)創新機制,切實加強干部隊伍的管理。針對基層干部較為分散的狀況,創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堅持管理工作經常化,實行量化考核。把干部管理融入于日常的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實行逐級管理、逐級負責制。采用打考勤、匯報工作,組織定期考核、檢查工作,群眾監督、評議工作等方式,對干部日常工作進行量化考核管理。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八小時以外”各項監督制度,加強“八小時以外”動態監管,隨時掌握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的活動情況。
(二)多措并舉,加強干部隊伍的教育培訓。根據干部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根據不同層次、不同情況的對象,確定不同的培訓內容、重點和方式,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培訓,著力于復合型、多元化的知識專業培訓,以及創新型思維方式、行為方式的培養,切實全面提高各級干部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嚴格標準選拔任用干部,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符合新時期各項工作需要的干部隊伍。進一步擴大選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正確分析和運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結果,增強科學性和真實性。鼓勵多種渠道推薦干部,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拓寬黨政干部選拔來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標準,落實領導干部任用延伸考察辦法,增強考察準確性。完善差額選拔干部辦法,推行差額推薦、考察、醞釀。擴大干部工作信息公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堅持黨管人才,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增強人才資源配置機制活力,完善人才培養、吸引、使用、評價、激勵辦法,統籌抓好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決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
(四)落實激勵保障制度,增強干部隊伍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創造力。認真貫徹“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適當待遇留人”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不斷完善激勵機制,逐步落實保障措施,提高干部的政治地位、經濟待遇和職業聲望,增強我縣對社會人才的吸引力。
(五)拓寬監督渠道,建立制約有效的監督機制。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等文件,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認真執行黨章和黨內有關法規,著力加強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重點防范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突出監督重點,著重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的監督,加強對腐敗多發易發部位和領域的監督,尤其加大了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的力度,強化對干部選拔任用、財政資金使用、國有資產運用等方面的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切實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發揮各方面監督的積極作用,不斷拓寬監督渠道,使各種監督形式緊密配合、各方面監督力量有效配合,以加大監督力度、提高監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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