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等城市,階層之間因經濟地位不同帶來的學生擇校比例的差異就更大。父親是私營企業主的學生的擇校比例比平均水平(36.54%)高10個百分點,其次是個體工商戶和企業管理人員,他們分別比中等城市擇校平均水平高8個和4個百分點。
4.怎樣獲得招生信息
從國外的研究看,招生信息發布和招生程序對于結果的分布影響明顯。本調查顯示,通過親友的經驗介紹、托熟人聯系校內人員仍然是獲取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徑,通過公開程序獲取招生信息的家長不足1/3。顯然,政府應該對招生程序和標準加以管制,這比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所有擇校都“亮紅燈”更理性、更現實、更有建設性。
二、擇校的方式和代價
每個家長都希望子女享受最好的教育資源,但這畢竟只是愿望。每年能進入優質學校就讀的學生規模是固定的,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家長實際上處于囚徒困境的狀態。個體消費的可得機會嚴重依賴于他人的行為,于是,個體的行為集合必須加以修正。修正的方式之一就是提高競爭者的門檻。教育標準、社會資本和經濟能力是三種普遍的門檻。
1.擇校的方式
公共服務供給的研究已經證明,優質教育和其他公共產品的供給一樣,不存在固定的生產、供給模式,而是根據具體的技術和制度的變化,在具體的約束下選擇最優的生產供給模式。所以,在招生過程中引入“排他裝置”就是優質教育供給的關鍵技術。調查表明,家庭主要通過六種方式選擇心目中的學校。其中,特長和學習成績選拔是教育標準類篩選門檻,普遍為公眾所接受,尤其在中西部地區具有更大的社會接受性;通過就近買房和轉戶口的方式實現擇校,是家庭社會、經濟實力的體現,也是世界各國家庭社會經濟差異影響教育機會分布的主要方式;家長通過交納共建費,通過對學校捐資或其他突出貢獻而為子女謀取教育機會,這是學校直接參與影響教育機會分布的過程,也是公眾意見最大的一種擇校方式。

注:上圖中E1、NE1、MC1、SW1、NW1分別指東部、東北、中部、西南、西北省份的省會城市,“2”則代表地級市
圖5 省會城市擇校家庭進入方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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