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新貌
省政府關于《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表明,小城鎮健康發展,是一項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建設和環境事務管理的系統工程。當前,加快小城鎮發展,對夯實海西中心城市經濟基礎,優化產業結構,持久擴大內需,進而提高小城鎮競爭力,實現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應當看到,按照全新的農村地區發展目標實施的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其實質是對農村各種發展資源的重新配置、調整和聚集的過程,不可避免地會帶來對相關地區原有相對穩定的各種經濟、社會、生態結構及其關系的沖擊和影響。雖然這些影響總體上對推進農村地區的進步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各種發展要素之間存在著復雜多向的因果關聯,在一定條件下其相互作用也有可能產生不容忽視的負面效應,有必要總結、分析既有工作的得失,做到未雨綢繆。因此,需要統籌安排,協調有序、和諧自然地推進我省小城鎮建設。
◆需要重視的問題
從全國過去的發展情況來看,小城鎮建設引發的問題主要表現為自然風險、經濟風險、社會風險三個方面。
自然風險是指小城鎮建設導致農村地區環境質量下降,生態自然力日趨匱乏。隨著小城鎮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少地區尤其是落后地區降低了引進產業的環保門檻,而一些大中城市為擺脫環境污染造成的困境,將其某些污染嚴重和難以治理的企業或部分產品的生產,遷移到鄰近的小城鎮,導致小城鎮主導產業“三高”比例普遍偏高。另一方面,城鎮化帶來的人口聚集會引起有機物生態循環系統改變,破壞生態系統原有的內在循環平衡機制。上述問題的實質是將小城鎮建設視為“單打一”的發展模式,只重經濟指標,不重社會、環境效益,只重物質增量,不重系統和諧。從長期看,環境質量的惡化和自然力的衰微,必將制約小城鎮長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經濟風險是指小城鎮建設導致農業衰退風險進一步加大。一般認為,小城鎮建設過程是城鄉資源的融合過程,但這種融合并非資源的對等流動。由于在城鎮建設過程中城鎮效益顯著高于鄉村,推動著農村優秀勞動力、資金等資源向城鎮聚集,土地資源向非農業生產領域配置。雖然,從要素的產出效益來看,農村資源向城鎮聚集可視為是一種資源的優化配置,客觀上會帶動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轉型,但是,片面地促使農村資源向城鎮轉移,將會帶來農業衰退的不良后果,甚至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動搖農業經濟的基礎地位。因此,必須重視如何使發展小城鎮的努力對解決三農問題作出預期的貢獻。
社會風險是指入鎮農民在獲得全新的改變自身生存方式的機會的同時,其利益或風險也面臨著諸多不確定性。小城鎮的發展,客觀上使得部分脫離農業部門、失去農業收入來源的入鎮農民在身份變換的同時,也面臨著能否順利實現職業能力與就業崗位的轉換,能否順利實現穩定收入或無差別社會保障的現實風險。另一方面,在小城鎮開發過程中,地方政府和投資企業時常表現出短期利益偏好,客觀上影響了當地農民的生產與生活利益。這些問題必須得到有效控制,否則會擴大城鄉之間的貧富差距,有違小城鎮建設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