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是河南省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宣傳月,六月十日則被定為公共機構能源緊缺體驗日。上午7時48分,河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曹維新步行進入省委北院大門。他一邊走一邊擦汗,還和進出辦公樓的同事打招呼。“我從城東路的家里步行到單位,用了半個小時,感覺很舒服。”曹維新說,“我愿意天天步行上班啊,但就怕我的秘書和司機不同意。”(6月11日河南商報)
河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曹維新(右二)步行上班。《河南商報》供圖
既然步行上班既舒服,又環保,而且領導本人又十二分愿意,司機和秘書有啥理由提出反對呢?
順著曹維新秘書長的思路不難發現,現實中,很多司機已經淪為領導的“私人物品”,工作時間為領導服務,8小時之外還要聽領導調遣,接送領導上下班、保證領導的人身安全,也都成了司機的份內任務。因此,如果領導在上下班途中出現什么“意外”,司機也要吃不了兜著走。
目前,達到一定級別的領導都配有專車,但其中有一個問題必須厘清,那就是為領導配備的是工作用車,而上下班時間顯然屬于領導的私人時間,需要領導“身體力行”的,在這段時間依然車接車送,無疑屬于一種特權,是公車私用。
其實,領導住處與單位相隔并不“遙遠”,只要沒有緊急公務,平時完全可以自由步行上下班,根本用不著司機“保駕護航”。在歐美很多國家,高級公務員步行上班很是平常,沒什么大不了的,芬蘭總統還經常騎自行車公干呢。而在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形成的司機與領導之間的身份錯位,導致司機一切“唯領導馬首是瞻”,生怕自己的服務有疏忽,惹得領導不高興,那可是后果很嚴重。
在這次資源體驗活動中,曹維新秘書長還提出設立公務員每周步行一天的制度。應當承認,這一提議很好,可是,我擔心要讓它實行起來很困難,即使實行起來,也不免走樣變形,步行上下班的只是普通百姓,而領導呢,依舊是車接車送。為啥,不這樣,司機不高興呢。在這里,我還是想問一下有關領導,難道你們只怕司機和秘書反對,不怕公眾反對嗎?(葉傳龍)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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