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塵肺,是一種可以和肺癌并提的可怕職業病。我所知道的塵肺診斷,是只需要借助影像判斷,而不是開胸手術。
然而,有在耐火磚企業打工經歷的鄭州工人張海超,被多家著名大醫院診斷為塵肺后,鄭州職業病防治所的診斷卻為“肺結核”。28歲的他,在鄭州最好的醫院“開胸驗肺”,以求真相。手術確認了塵肺,然而企業不認賬——企業只認職防所的診斷。
張海超要求開胸驗肺時,對醫生說,我只是一個人在戰斗。現在證明,即便他一個人戰斗得再悲壯,終究胳膊難擰大腿——當然,也許事情會有轉機,因為最新的消息說,全總已經在關注此事了。
回看事情經過。
職防所的過錯,難說是硬傷。它要求企業開具工作環境證明,依據的是《職業病防治法》。要說有硬傷,是法律有硬傷。而它的診斷結果跟別的大醫院不同,可以自辯為醫術不佳。雖然,企業寧可不認手術事實,也要認此機構診斷多么引人猜忌,但是,猜忌沒有真實的依據。
那么,事情兜兜轉轉,又回到企業那里。如果坐實張海超患的是塵肺,那么企業就要負責。然而,坐實的前提是,張海超需要企業開具環境證明。你以為,企業自己為自己開罰單的幾率有多大?我倒以為,不如買通職防所的幾率大。
面對有漏洞的法律,沒有圣人之心的企業,沒有職業道德的職防所,以及諸多緊密織就的利益網絡,張海超一人實在太渺小,渺小到即便“開胸驗肺”也真的是“雞蛋碰石頭”。
然而,張海超本應是強大的。在他每月的工資收入中,有一部分是繳了工會會費的。注意,工會會費來自職工上繳,而非納稅人上繳。那么,工人本來應該是工會的主人,工會本來應該是工人的依靠。張海超本來不應該一個人戰斗,而應該是工會與企業博奕,工會監督是否有“買通”事實。
然而,張海超始終沒有碰到工會,直到昨日全總面對媒體報道表態。我難預料事情的發展,但如果按照理論,本應是工會申討企業,工會要求修改不合理法律,工會質詢職防所,甚至要求取消職業病鑒定的“職防所資格”……然而,這種理論,不知何時能成為現實,不知道有多少悲涼的張海超“開胸”,才能減少后來者相似的無助。
(責編:劉寶琴)
![]() ![]() |
- 2009-07-16只用高中農民工是一種文化資源剝削
- 2009-07-18民工開胸,能破司法體制的膛嗎?
- 2009-07-07農民工概念消失得越早越好
- 2009-07-14讓更多的農民工富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