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3日起,內蒙古赤峰市新城區多個居民小區爆發自來水污染事件以來,門診就醫人數已超過4000人,治愈近3000人;當地正加緊處理水源井污染、清洗消毒自來水管道;調查工作也在進行,將處理有關責任人。(8月2日中廣網)
這起導致上千人身體不適、甚至住院治療的公共衛生事件引發了輿論紛紛問責。現在終于有了一個初步調查結論,是因為暴雨。面對這樣一個結論,不知那些正深受自來水污染之苦的赤峰市民,是否此時都在詛咒那該死的天氣。
一場暴雨,竟然引發了堪稱近期國內最嚴重的一起公共衛生事件。顯然,如果為了避免類似事件,人們當然不可能祈求赤峰的天永遠是晴朗的天,暴雨釀成災禍雖說是小概率事件,但卻對于普通市民來說,那無異于一場災難。就如赤峰有幾千人住院,情何以堪!再說了,面對赤峰官方給出的這一結論,如果真能對癥下藥的話,難不成要祈求蒼天不再下雨?這恐怕就太異想天開了。
所以,一方面,暴雨釀成的災禍,是客觀事實,這一點需要承認。但也不能否認的是,供水公司是在事發之后3天后才公告承認水污染,當地政府更沒有在腹瀉之初就采取行動……凡此種種,才正是人們真正的質疑所在,這遠遠要比赤峰市得出個暴雨的結論更有技術含量。
自然災害充其量只是一起公共事件的誘因,而事件的過程與結果往往受制于人。這不由得讓人聯想起,前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曾說過“不能出事就以自然災害為由推卸責任”。形形色色的“自然災害論”成為一次次公共事件的慣用標簽。而從媒體已經公開的信息看,赤峰當地官員也承認存在監管失責。
監管存在一定漏洞,這顯現出權力者的檢討和反省。我們順次需要追問——— 自來水污染導致千人住院的責任誰來承擔?赤峰供水系統如此經不起“風吹雨打”,這是“暴雨”能夠完全解釋得了的嗎?如果過去的經驗沒有錯的話,很多“自然災害”的發生,其背后都飄移著“人禍”的影子。在“自然災害”面前,其實更應該從“人禍”上找原因。
通過網絡檢索,可以看到許多關于國內城市的供水系統十分脆弱的文章,各地發生自來水污染幾乎是一種 “宿命”。特別是面對這種大量存在的污染物時沒有有效的去除能力,加之應對災害天氣的預警方案不健全,進水口、出水口監控缺失,使得一旦發生突發水源污染事件有效控制能力很弱。赤峰市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和問題。一次暴雨讓赤峰供水系統漏了底,對于中國城市供水系統,也是一個亡羊補牢的機會。比如,有學者就建議學習國外定期發布消費者報告,如實反映水質狀況,讓消費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如果真是坐寶馬車、喝污水,那就是對現代化的極大諷刺!”環保部部長周生賢曾經這樣說過。可是,赤峰有一部分市民卻真的喝了污水、生了病,面對這樣的警示,如果還驚不醒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法規的制定,那可真是沒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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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03赤峰水污染事件調查組將進行責任認定
- 2009-07-30赤峰水污染事件是典型的權力污染
- 2009-07-28內蒙古赤峰水污染事件原因初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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