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事后接受采訪時,打撈公司的老板依然堅守著他的生意經:“這就像買口香糖。你去買口香糖,是不是要出錢呢?你不能說不給錢吧?”面對人的遺體——哪怕他已經不具生的可能——居然等同于買一塊口香糖,人情冷漠、卑劣,大抵不過如此。而這位老板對整個事件的“反思”,居然是懊悔“走錯了一步棋”。在他的邏輯中,面對三位已經可能成為英雄的大學生,本來可以做成一筆更漂亮的生意——“如果當時知道他是英雄,我們把收的錢當場捐出來,不是名利雙收嗎?”
據說,那位傲立船頭的船主,是受打撈公司臨時雇用,但他的姿態卻足以證明其不愧為老板手下最得力的員工。而這樣的老板和這樣的員工組成的“荊州市八凌打撈服務有限公司”,居然壟斷了當地所有打撈業務,當地溺水而亡的冤魂將受到怎樣的凌虐,也就在意料之中,大學生們的高尚注定在這里撞上卑鄙的堅壁,也就毫不意外。所有關乎人道、關乎正義、關乎高尚的價值,都不得不讓位于最冷酷也最卑下的邏輯:拿錢說話,其余免談。在這樣的邏輯中,卑鄙不僅是通行證,更是所有行為的價值依據。
任何社會,都承認卑鄙者的存在,對卑鄙者,自然也不能以高尚要求之。問題在于,卑鄙者何以能夠橫行,卑鄙者的卑鄙邏輯,何以成為籠罩一段江面的通行邏輯?具體而言,那些本該對人的生命,包括已經溺水而亡的“前生命”負責的海事、消防等公共服務部門,何以都放棄了自己的職守,卻將事關生命尊嚴的打撈事務,變成一單純粹的生意,交予唯利是圖的卑鄙者壟斷?在公共服務部門放棄職責、私營公司兜攬生意的背后,即使沒有某些人猜測的利益交換,至少也是公共部門對唯利是圖者凌辱生命的放任。
更令人不安的是,在荊州市調查組的調查結果中,不僅對當地消防、海事等相關部門的作為未做任何異議,甚至不無褒揚之意。而若確乎如此,三位大學生的遺體淪為打撈公司的一單生意,就成了無可避免的必然,打撈公司老板和船主的卑鄙,也就成了唯一可以譴責的對象。但事實顯然不會如此簡單,卑鄙者如果當真如此孤立存在,卑鄙也就不可能如此肆虐。
追授大學生們以英雄稱號,或為大學生們建立雕像,都是對高尚的有力褒揚,但對卑鄙者的追究,卻是公眾同樣急迫的訴求,政府相關部門必須予以重視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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