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億元戶掩蓋不了拆遷戶的權利困境
www.shockplant.com?2010-01-26 11:24? 畢舸?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因此,不管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沒有住宅完善確權和登記發證,居民就少了一道法律上的“護身符”。諸如處理土地房屋權屬糾紛、辦理房屋的翻改建、法院的司法判決等,他們無法獲得完善的住宅確權和登記發證資料為法律憑據。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宅完善確權和登記發證缺失,已經成為農民私有財產管理的制度障礙。
我們可以假設,如果農民私宅可以經確權發證后,順利進入市場進行交易、租賃、抵押,由不動資產變為資本流向社會,也許就不會存在那么多至今仍然屹立的“城中村”,規范的市場交易能夠逐步消化掉那些“城中村”。我們同樣可以假設,如果農民真正擁有對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宅的產權,他們在拆遷過程中就擁有了與地方政府、開發商對等的博弈能力,不僅可以依法享有城市化進程的經濟收益,而且同樣有助于城市改造進程的順暢——— 農民不擔心因為權利不足而導致拆遷博弈代價大于收益,也就不會成為所謂的“釘子戶”。
目前,由于以往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宅沒有完善確權,因此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利缺乏,在某種程度上也正是農民貧困的一大原因。如果對現有的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宅完善確權和登記發證手續,使農民的合法宅基地上市流轉,顯然是落實農民財產權利之舉,有助于農民擺脫權利貧困。“10個億元戶”不能掩蓋拆遷中的權利困境,正需要公共決策者以更大的魄力與決心去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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