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失去濕地,后果交付怎樣?
當地政府的相關部門不可能不知道由于當地所處的特殊地理位置,當進行資源利用,特別是進行煤炭資源開采時,應該如何做,才能既讓寶貴的資源被開發利用,造福百姓,又使資源不遭受破壞,同時不破壞極其脆弱又極其重要的濕地,因此,嚴格管理,加強對開采者的資格認證,確保有序、科學、合理開采,杜絕野蠻開采而既破壞資源又破壞生態的行為發生,應該是最基本的一個要求。但是當地是怎么做的呢?歸屬于大量不同企業的數千輛采挖設備和運輸車輛晝夜不停地運轉,瘋狂地進行著資源的開采,肆無忌憚地破壞著濕地,它們有著一個共同點:沒有一家是達到了正常開采應該具備的《采礦證》、《安全許可證》、《煤炭經營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證》、《生產經營許可證》以及通過環境影響評價,也就是說,這些天天大量開采的企業,第一天都在大把大把地數錢,然而卻都是六證不齊的,更不用說通過環保認證了,無一例外都是在進行非法開采。而且不是一天兩天,而是已經持續了八年之久,八年,不可一世的日本侵略者都快被中國人民給走出中國了,那些十分脆弱的濕地,如何經受得了那么長時間的野蠻開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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