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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在土地所有制上多糾纏
青年時報:北大錢明星教授提出,土地使用權作為財產權,也應該得到補償。只對房屋作價,不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補償,是不公平的。想聽聽你對這個問題的觀點。
張千帆:應該說,即使在舊的條例下,當前的許多拆遷還是考慮到對土地使用權的補償的,比如被拆遷的房屋是處于繁華地段還是偏遠位置,補償就不一樣,這個其實就是對土地使用權的補償。當然存在一個標準問題,按市場標準最為合理與公正,比如這棟房子該補它多少?那不妨看相同位置的、同樣質量同樣面積的房子市場價是多少。
有一種說法是中國當前的野蠻拆遷與中國獨有的土地國有制度有必然聯系,這種說法或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不可能實現的事情上,比如說土地制度的私有化。大家都看到公有制在中國的弊病,六十年來它的弊病已經顯示得非常明顯,但這是在中國目前不可能解決的問題。其實土地所有權并不是最實質、最根本的問題。土地私有化固然能把事情變好一點,因為這個土地是你所有,我要拿走多少費點事,但是并不表明我不能拿。在我們國家國強民弱的情況下,有些時候即使把權給了人民,但是沒有實質意義的制度保障,未必能被人民用來很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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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生新法 全社會要一起努力
青年時報:我的問題問完了,十分感謝張教授接受我的采訪。除上述問題外,張教授還有什么需要額外加以論述的嗎?
張千帆:我剛才提到兩位外國專家,我認為他們的一些說法值得我們國內引為參考,據他們說,西方社會之所以國家征收那么少,是因為國家征收、征用是一個賠本的買賣,國家要給被征收者很多的補償,要說有哪一方吃虧,吃虧的必然是征用一方。這給我們中國兩點啟示,一是盡量不征用少征用公民財產,二是如果征用,就要做好吃虧的準備——只想讓老百姓吃虧,不是正確的拆遷理念。
此外我還要給本次采訪一個樂觀的結尾,那就是新拆遷條例雖然阻力重重,但也未必就不會峰回路轉、柳暗花明。當然只有學界的努力還不夠,全社會要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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