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現象十分嚴重,不僅極大增加了物流成本,還造成民怨沸騰。因此,從1994年起,國家開始對公路三亂不斷進行治理,但治理17年之后,公路三亂仍然非常嚴重,全國每年的公路罰款據稱可能高達4000億元。(5月12日《新京報》)
近段時間,社會輿論在聯合制作一個社會性“欄目”——《刨根問底“攔不住”》。人們從“菜賤傷農”的現象引發關于物流成本的思考,進而延伸至對公路“三亂”頑疾的討伐。國家1994年對公路“三亂”開始治理,迄今已走過17個年頭,差不多是一個人從嬰孩到即將舉行“成人禮”的成長時間。期間,有關“三亂”治理的文件、法規從中央到地方下發了N個,辦法、措施又采取了N項,但公路三亂依舊是“剪不斷理還亂”。
目前的情況是,公路運輸車輛超載已近常態,交警和運管部門對亂罰款已習以為常,多數司機也從最初的反感與拒絕磨練為“主動”受罰的無奈與“自覺”,而“三亂”更是從不正之風演變為“潛規則”。人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三亂”頑疾的久治不愈,治理“三亂”到底有多難?
憑心而論,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行為,明明白白地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治理起來應該沒有多少科技含量。不需要多么詭秘的暗箱操作,只要隨車走一趟就不難逮個正著。事實上,各地在“三亂”治理中,也不乏有效舉措和成功經驗。2006年河南省曾祭出七記重拳砸向公路“三亂”,包括特聘萬名義務監督員廣布監督“三亂”眼線,設置254部舉報電話廣織舉報網絡、組織督察隊24小時巡察查處“三亂”案件、實行一個工作日限時辦結現場舉報、被省級以上媒體曝光的責任人終身不得執法,等等,效果十分明顯。當年,交通部、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更是高調向社會宣布,經治理公路‘三亂’協調會議組織驗收并研究決定,云南、廣東、山西三省已實現公路基本無‘三亂’目標。至此,全國31個省(區、市)全部實現公路基本無‘三亂’目標”。
為什么近年來會喪失治理成果,導致“三亂”死灰復燃,舊病復發,甚至愈演愈烈。筆者以為,高壓態勢未能延續,缺乏持之以恒的治理韌勁當屬根本原因。“三亂”的癥結不是無法可依和措施缺失,而是執法不嚴,治理措施不能持續。時下,“運動式”、“刮風式”的集中治理早已成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執法常態。一些部門受利益的驅使,背離執法的本意,搞以“罰”代“法”、“養魚執法”和選擇性執法。而“三亂”與財政收入的藕斷絲連也讓問題變得復雜和糾結。人常說“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有關專家對“故宮竊案”給予“人防技防物防不如心防”的反思,同樣適用于“三亂”的治理。
17年太久,只爭朝夕。公路三亂已經到了該“刨根問底”思索和下決心標本兼治的時候了。而治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就在于是不是真抓實管,只要“動真格”的,什么頑疾都不難根治。首先,認真梳理罰款和收費項目并向社會公布,讓公眾知道哪些該交,哪些可以拒付,確保人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其次,要在充分保障交警和運管部門工作經費的基礎上,規范其執法行為,斬斷“養魚執法”的利益鏈;其三,要切實實行問責追究制度,不搞下不為例。而這一切,都必須以真抓實干和一以貫之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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