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爆陜西安康市漢濱區多輛城管執法車從2007年至今,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都在上百次之多,其中最多的一輛車有637條違法記錄。有人大概算了一筆賬,僅這一輛車,需要繳納的罰款就高達11萬元以上。于是乎,網友戲言,這些車可稱為“最牛執法車”了。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些車輛不僅屢屢公開違法,而且長達5年未接受任何交通違法處理。此前交警部門專門就執法車輛出現交通違法的問題探討過,并對城管部門提供的城管督查及垃圾清運車輛的號牌與網友爆料的車牌進行比對,均未發現這些車牌。而交通違法查詢系統卻顯示,多輛引起網友熱議的機動車所有人一欄,均為“漢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據稱,漢濱區城市管理局成立于今年3月18日,原漢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并入該局。漢濱區城市管理局吳姓副局長確認,這些牌號的車確實屬于城管局。
為何交警部門負責人稱“未發現這些車牌”,而查詢系統卻有記錄?為何城管部門此前提供的號牌沒有違法車輛號牌,而吳姓副局長卻坦然確認?是誰在有意打“馬虎眼”,還是事到臨頭不得不“點頭認罪”?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公然違反交通法,而長期不受處罰?是交警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還是“只許官家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對于多輛城管執法車違反交法,吳姓副局長的解釋看似合情合理,實則荒謬不經:“因為在城市管理執法的過程中有太多的隨意性和突發性,免不了會出現違反交通法規的情況,違法的事情的確有,但在以前綜合執法大隊有過多部門聯合執法的行為,車輛的使用人后來都有了改變,出現的交通違法行為就找不到相關責任人了。”
因為執法的“隨意性和突發性”,就一定得“免不了”“違反交通法規”嗎?按此邏輯,小商小販都有經商的“隨意性”,那他們違反城管相關規定,也該“免不了”“理所應當”啦?居民死亡擁有“突發性”,那當街搭棚治喪,也該“免不了”“無可厚非”啦?家庭飼養的寵物狗拉屎拉尿更是具有“隨意性和突發性”,那他們四處隨意“內急”,鐵定“免不了”“合情合理”啦?如果城管執法車由于執法,“免不了”“違反交通法規”,那小販違規經營、居民違規治喪和寵物違規飼養,城管您也別管了。理由其實很簡單:“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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