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收費焚書"系教育理念偏差演繹的鬧劇
www.shockplant.com?2012-04-09 10:51? 劉孫恒?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4月5日晚上,湖北京山一中校方通知高三學生繳納700元輔導資料費。部分學生拒絕繳納。一些學生起哄,撕爛書本。隨后,其他年級的學生響應,將學習資料撕毀并焚燒。有同學稱,學校已經不是一次兩次這樣不明不白要求交錢了。校長表示,部分收費的確不合國家規定。(4月7日荊楚網) 眾人深諳一個常識,小說的情結里往往交織著跌宕起伏與懸疑叢生,所謂“好主角”“一波不平一波又起”的悲情遭遇,時常令眾人或揪心、或憐惜眼淚飛流直下。可現實由不得作者隨意構造,之前湖南湘潭機中學的學生焚書熒幕一波未平,如今湖北京山中學生的焚書情境一波又起。這,究竟唱的是哪出? 只可憐可惜了無罪的書本,往往成為學生泄憤的“大坑”,成為學生與學校、與體制間隔閡的犧牲品。對于先前的焚書有網友稱之為“焚書起義”,再曰此“起義”是追求自由的行為藝術,或讓學生變成獨立的表達群體,于這等言論,竊以為無疑是值得商榷的。因為,甭管焚書前的言辭多么堂皇,都無法支撐起焚書這一行為。焚書好比以暴制暴,所起的作用只是短暫的,終究不是長久之計,且能產生負面效應。譬如學生焚書后,無疑又是同樣的學與習。再說,對理性客觀地看待事與物的要求,應當竭力遏制這種情緒化的做法,更遑論作為未來棟梁的青年學子。 當然,此等說法有一個豁免口——焚書泄憤的終極對象乃僵化的教育體制,沒有任何機制給予學生維護的渠道。既如此,湖北京山的“焚書傳”能否有如此的豁免權呢?答案是否定的。雖學生言論此次焚書同樣是發泄怨氣,但窺視已知消息,更多的恐怕是對于學校收費的諸多質疑。從而不得讓人發問,那質疑的方法除卻焚書別無選擇?有向家長委員會反映實情么?難道集體寫信向校方表達、向政府反饋的方法不可取?…… 串聯學生焚書的始終,下意識間令人憶起高中老師講述水滸時對林沖的負面評價。林沖之前面對小人的迫害一直逆來順受、懦弱隱忍,直至忍無可忍才手刃仇敵,雪夜上梁山。如今,針對學校一次次不明不白的亂收費,學生亦“逆來順受”,頂多腹中發發牢騷,直至“忍無可忍”,才采取“焚書義舉”。然而,表象的雷同并不意味著本質的一轍,畢竟林沖上梁山前連“最后一棵稻草”也沒有,而挽救學生行為失措的“稻草”多多,其中一主要,即學校的教育理念。 顯然,學校的教育理念是有偏差的。譬如收費一事,只告訴你要交錢,交錢的名目所在,啥時交,不給收據,不全面解釋清楚,至于所交費用的用意何在與意義何在,全留給學生揣測以至于難免學生浮想聯翩。全然不尊重學生的意見,不考慮學生的實際家庭情況。學校自認為地位高學生一等,只需對學生“指手畫腳”,好比主人與仆人的關系。從而缺乏平等的、傾心的教育與溝通,如此的教育理念怎會引導學生,紓解學生的怨氣? 焚書,甭管于學生抑或于學校,都是兩敗俱傷的。鑒于此,學校在清查不合理收費,積極整改后,更應該注重矯正教育理念的偏差。尊重學生,平等的看待學生。于此,焚書鬧劇才能而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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