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高速公路回歸公共服務屬性
www.shockplant.com?2012-08-03 09:10? 南都社論?來源:南方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國務院下發通知,同意由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制定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根據方案,今后在春節、清明、勞動節、國慶節4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辦確定的上述節假日連休日,將免除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的通行費。(來源:南方都市報) 出臺這種規定無疑讓人驚喜,節假日出行車輛多,高速公路擁擠不堪,工作效率大為下降。直觀看,免除部分收費確有其必要,首先是提高工作效率,收費站為車輛讓路,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交通壓力;其次,從商品交易規則看,節假日高速公路和其他公路相比優勢并不明顯,既然服務質量大為縮水,免除部分收費也就理所當然。 事實上,每逢節假日,有關“高速路不高速時是否應停止收費”的討論就甚囂塵上,人們出于生活常識,期盼高速公路收費多一些靈活性。多部委制定的節假日通行費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民眾的吁求,國務院發布該通知時,亦明確指出方案的目的是“進一步提升收費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務水平,方便群眾快捷出行”。免除部分車輛通行費,將直接提升高速公路工作效率,在高速公路分段收費局面短期內難以改變的情況下,選擇在節假日實施特殊的收費策略,無疑有著便民的考慮。 當然,在方案正式付諸實施前,有必要考慮到方案可能存在的紕漏。必須指出的是,當初民眾討論節假日免除部分收費,并非高屋建瓴期待借此方案一勞永逸地解決節假日高速公路擁堵問題。相反,方案獲批前,輿論就對其可能出現的負面效應表示擔憂,高速公路收費提高了公路的準入門檻,客觀上完成了不同種類公路的分工,部分收費免除后,可能引發系列“連鎖效應”,過去不屬于高速公路的交通流涌入高速公路,免除部分收費所提升的交通效率,就被劇增的消費需求所抵消。這種擔憂并非空穴來風,據有關部門數據統計,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取消收費后,原本預計車流量增加15%~20%,但實際實行免費后,卻增加了40%。 因此,方案亟須實施細則以完善,尤其需要考慮到普遍免除收費可能帶來的不良后果,更優的方案可能是因地制宜,根據地區的交通狀況全盤考慮,引導民眾出行。而借此時機,為提供更為長遠的利民服務,亦可以討論高速公路收費領域的其他問題, 譬如,高速公路超期收費問題。相對而言,該問題受關注度更高,利民空間更大,解決難度更大。還貸公路收費多年后變更經營主體,繼而成為經營性公路,這種被審計署界定為“不合理但不違法”的超期收費現象廣泛存在。2011年6月14日,多個部委聯合開展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工作,其間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要求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公路收費項目,同時,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然而,據媒體報道,“經過一年的專項清理,停止不合理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 清理高速公路超期收費,取消部分收費站收費,更值得期待。1984年,國務院提出“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創立了車輛通行費收取制度,繼而衍生出高速公路超期收費現象。盡管不斷有人大代表建議停止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收費,民間要求終止高速公路超期收費的呼聲也持續不斷,而有關收費站林立的現象甚至一度成為輿論焦點,然而,超期收費現象仍然很普遍。與之相對,高速公路行業灰幕重重,2005年十大暴利行業中高速公路榜上有名,行業腐敗滋生,乃至民間有“道路通車,廳長落馬”的說法。 節假日對部分車輛免除高速公路收費是一項臨時性的便民措施,方案有待完善,效果尚待觀察。我們更期待,以此為契機,管理部門重視民眾意見甚大的高速公路超期收費問題,若能如公眾所期待的那樣,整頓該行業的不合理收費,恢復高速公路消費市場應有生態,還交通公共服務之屬性,賦予更多的利民空間,民眾的“高速”福音或可真正降臨。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03]收費公路免費通行不妨更大氣一些
- [ 07-30]極端天氣,收費公路也應免費
- [ 07-06]“短命公路”豈可老讓“雨太大”背“黑鍋”
- [ 07-06]有些東西比公路飛下懸崖更可怕
- [ 05-04]違規公路收費必須要清理掉
- [ 04-19]公路“節假日免費”要有清晰時間表
- [ 04-18]還貸公路轉讓應永久性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