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為“寬容失敗”擊節
www.shockplant.com?2013-04-15 15:44? 劉敏?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上海市政府《關于促進改革創新的決定(草案)》即將提請當地人大審議。根據《草案》,在不存在法律制度障礙的領域,按程序決策、實施改革創新,而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且未牟取私利的改革創新失敗者,擬實行責任豁免,即不追究行政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上面的文件語言,翻譯過來,就是上?!肮膭顒撔?,寬容失敗”將入法。鼓勵創新,寬容失敗,這幾年很多地方都在講,但進入地方性法規的,好像不多。 這條消息引起很大關注。我看到,很多人在擊節贊賞,他們援引遠遠近近的例子,說明改革有風險,改革者要冒險,“寬容失敗”入法如何可以讓改革者不懼風險,去大膽地改。 誠然,改革有風險,改革者要冒險。這個風險,有時說起來,都是一副腥風血雨、生死關頭的樣子。我不知道是不是總有這么嚴重,但改革創新要弄到要死要活的地步,這大概只能表明大環境很糟糕,“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入法能起到多少作用,我是很懷疑的。 按理說,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對整個社會都適用,但不同行為主體,要求并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比如對普通人來說,法無禁止即自由,只要不犯法,他愛怎么干就怎么干,政府或社會不壓制,就算是鼓勵了,至于成功還是失敗,其實談不上寬容與否的。 但對政府部門,對國家公務人員來說,法無授權即禁止。這次上海的《草案》所說“不存在法律制度障礙”,是指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不禁止不限制。然而,就算法律不禁止不限制,若沒有明確授權,難道就可以去干嗎? 再進一步說,實行責任豁免的標準,誰來判定?一種行為是改革創新還是借改革之名胡鬧,誰來認定?改革創新失敗還是成功,誰來評價?失敗了,出事了,誰來寬容?憑什么寬容?一寬容,甚至可以不追究行政責任以及法律責任,這到底是表率守法還是帶頭違法? 我們還可以再進一步追問,現有法律是不是都得到遵守了?既有的改革舉措是不是都得到執行了?法律賦予的改革空間是不是都用盡了?這些問題都有關宏旨,而非細枝末節。 嚴格來說,改革創新不是中國獨有,哪個地方都有改革創新的必要,英美等發達國家同樣時時在改革創新。 最近就有個例子,剛剛去世的撒切爾夫人,當時也是鐵腕改革,有人贊有人彈,但她連任三屆首相,說明人民用選票做出了選擇。后來,撒切爾夫人下臺,同樣是人民用選票做出選擇。也就是說,如果人民有選擇權,真正主權在民,這里面其實無所謂鼓不鼓勵,也無所謂寬不寬容。 中國三十年改革開放之初,很多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改革,來自于地方基層實踐。改革行到今天,客觀而言,地方性改革空間和改革資源存量其實已經不多,已經碰到了天花板,現在總講“頂層設計”也有這層因素。 歸根到底,權力要向人民、向社會開放,若不能打破那塊鐵板,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四位一體的改革不能齊頭并進,“鼓勵創新、寬容失敗”這類動作或話語,就只能是在原地轉圈,就總是個難題,也很難有什么收效,到最后仍不免淪為說說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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