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欺欺人的“自殺免責書”
www.shockplant.com?2013-09-17 07:42? 楊燕明?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9月15日,廣東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報到,他們踏入校園的第一件事,就是與校方簽訂《學生管理與學生自律協議書》。協議書明確:“學生本人對自殺、自傷引起的后果承擔責任”。校方負責人表示,協議的意義類似“溫馨提示”,是對學生的文明約定,目的是告知新生在宿舍需要注意的事項,從而實現要求自律的目的。(9月16日《南方日報》) 又見“自殺免責書”,這早已不是什么創舉了,早在2010年,山東建筑大學就被爆類似的“協議書”,其中約定學生出現自殺、自傷等情況時,“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責任”。 無論是“安全教育”的回復,還是“溫馨提示”的闡釋,當其被詮釋為“自殺免責書”,都可以看到這背后學校的卸責意識。畢竟,一個學生在學校自殺了或出了什么意外,一切以法律為評判標準即可,該誰承擔的責任,誰也無法逃避,即便是簽了這所謂的“自殺免責書”也不可能例外。 每年開學季,總有不少高校為了吸引或歡迎新生到來,會使出渾身解數,如對自身教育資源的吹捧、對就業率多高的宣傳、對美女多多的側面敲打,等等。這些宣傳,這些招生廣告,歸根結底,就是想在學子心中留下一個好的形象。遺憾的是,高校往往注重形式上的宣傳卻忽略實質上的做法,一紙“自殺免責書”,足以讓這所學校名譽掃地,此時,縱然再做一千次招生廣告,也無法消弭這個協議書帶來的負面作用,因為一所學校好不好,不是看它宣傳了什么,而是看它做了什么。 必須發問的是,在這樣的一種教育環境下,孩子們如何健康成長呢?大學生、高中生是情緒比較敏感的時期,更需要無微不至的心理輔導、安全教育,此時,學校的相關教育模式理應“迎難而上”,而不是“知難而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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