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實現分級診療和急慢分治就醫新秩序,真正解決老百姓看病難問題,如何問責?必須要有能夠被問責的統一部門,才能有效推動改革的配套協調。】 近日,北京十余家大醫院取消攜帶門診病歷直接開藥的服務,使一些患者、尤其是在社區無法開到所需藥品的患者必須在大醫院排隊掛號,非常不方便。大醫院為什么要取消這樣的服務?該不該取消?怎樣才能滿足廣大患者的需求? 大醫院提供直接開藥的服務,是為方便一些只需要開藥的慢性病患者,所以一般稱作“便民門診”或“簡易門診”。由于存在不符合醫保報銷政策、增加用藥安全隱患、便于藥販子倒藥等原因,很多醫院已陸續停止這項服務。當前,取消“便民門診”,我認為更主要是為了實現分級診療和急慢分治的就醫新秩序。在新秩序下,大醫院主要承擔危重疾病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而一般醫療服務和慢性病開藥的職責由二級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 我國的看病難問題往往被認為主要是醫療供給總量不足所致,但隨著醫改的推進,醫療供給結構不合理凸顯為關鍵原因。新醫改前,我國既存在大醫院門庭若市、三級醫院病床使用率超過100%的情況,也存在小醫院門可羅雀、一級醫院病床使用率僅50%左右的情況。新醫改以來,醫療資源增加不少,但并沒有改變這一格局,三級醫院病床使用率進一步提高,仍然供不應求,而一級醫院病床使用率仍不足60%,供大于求。如何讓病人向基層下沉,實現不同級別醫院有效分工,也就是建立分級診療、急慢分治的就醫新秩序,越來越成為改革的重點。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強調了實現分級診療的任務。大醫院取消“便民門診”和“簡易門診”正是符合這一重要改革方向的措施。 但為什么這一為了解決看病難的措施,卻反而導致看病難呢?原因是改革措施缺乏配套協調。要讓患者真正向基層下沉,既要大醫院減少一般醫療服務,也要基層醫療機構具備相應服務能力。要讓慢性病患者不去大醫院開藥,需要讓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能夠獲得相應的藥品,并能夠得到報銷。但是目前醫療機構提供什么樣的服務、配備什么樣的藥品、能夠報銷哪些藥品,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門和醫療機構分別負責,因為不同部門和機構的職責要求、政策出發點、基本認識和利益等方面不同,往往導致改革措施不能配套協調。配套問題已經是當前醫改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 更本質的問題是,推動實現分級診療和急慢分治就醫新秩序,真正解決老百姓看病難問題,如何問責?既然單一的措施不可能有效實現改革目標,需要配套的改革由不同的部門和機構負責,那么問責某一個部門或某一個機構顯然不合理,必須要有能夠被問責的統一部門,才能有效推動改革的配套協調。 本報特約評論員 陳秋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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