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的進步無法阻擋,新的社會需求也無法抑制,監管方應該正視并因勢利導。專車是非之爭是“互聯網+”產業模式迎接挑戰的一個縮影。破解難題,需要遠見卓識,需要各方協商,共同制定規則,讓“互聯網+”釋放更多的“民生紅利”。】 4月15日,備受關注的全國首例因提供專車服務受到行政處罰的“專車第一案”并沒有作出判決。據媒體報道,由于缺乏明確的相關條文,雙方對本案相關事實和法律適用的爭議較大,法院將擇期宣判。 今年1月,因使用專車軟件在山東濟南西客站送客的司機陳超被當地運管部門查處,被認定為非法運營,罰款2萬元。隨后,陳超對開出罰單的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處罰。 輿論普遍認為,該案頗具“示范”意義,其判決結果被業內認為將可能影響專車服務未來的法律界定,繼而影響專車市場的走向。而對于外界來說,“專車第一案”更像是一場遲來的、上升到法律層面的糾紛。此前,關于專車的黑白之辯、私家車準入之爭以及專車公司火爆的燒錢補貼大戰已持續多時,各方爭論始終未有平息之勢。 時下,打車難、出行難,已成為不少城市通病。當一種舊的服務模式無法滿足現實需求時,必然會有挑戰者或闖入者出現。在傳統租車服務不能滿足市場需求的情況下,作為移動互聯時代的新興消費業態,去年下半年,以滴滴專車、快的專車、百度專車等為代表的專車服務相繼面世。互聯網專車服務通過移動互聯網技術創新,打破信息不對稱,讓碎片化、個性化的出行用車需求得以滿足,它不但將互聯網時代共享經濟的特點發揮得淋漓盡致,也為用戶和司機帶來了雙贏的局面。 一種新技術的出現以及隨之引發的生產經營模式的變革,往往會對既有利益格局形成沖擊。但技術的進步無法阻擋,新的社會需求也無法抑制,監管方應該正視并因勢利導。如果管理規范過于滯后,那么,新事物的成長空間可能會被舊制度所限制。 事實上,專車市場的快速擴張已經暴露出一些服務和管理上的漏洞,如平臺主體責任不明確,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開發票拖沓等,亟需出臺相關規范給出明確說法。根據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發布的分析報告顯示,當前新興消費服務領域投訴呈激增態勢,其中專車服務已成當前消費投訴熱點。可以預見,如若專車領域政策僵化、法規缺位的現狀不能盡快得到改善,隨著專車市場發展的如火如荼,類似的“無法可依”的案件或將越來越多,最終損害的將是整個行業的長遠發展和消費者的權益。 因此,如何在法律層面明確界定專車和黑車,讓專車“名正言順”起來?二者之間的“中間地帶”有多大?如何明確專車車輛及司機的營運資質?從目前來看,這需要相關部門給出監管細則加以明確,需要政策法規加以引導。 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少人看來,專車被寄予了“撬動出租車行業改革”的厚望。專車的出現正讓出租車行業依靠“牌照壟斷”牟取高額利益的體制受到沖擊。人們希望專車服務能夠如同“鲇魚入池”,攪動當下出租車畸形的業態和壟斷模式,成為出租車市場的有益補充,倒逼出租車行業服務質量的提升,但其前提是處于法律灰色地帶的專車能夠盡快獲得相應的“名分”。 專車的是非之爭是“互聯網+”產業模式迎接挑戰的一個縮影。類似的包括互聯網金融產品、網上醫生的咨詢診療等,都是“互聯網+”給我們出的難題,它們讓我們有些措手不及。而破解難題,需要遠見卓識,需要各方協商,共同制定規則,讓“互聯網+”釋放更多的“民生紅利”,造福百姓。 |
相關閱讀:
- [ 04-17]專車即使輸掉今天,也會贏得未來
- [ 04-16]“第一案”載不動專車合法性爭議
- [ 04-16]“專車第一案”能否為專車合法性破題
- [ 04-15]互聯網醫療當避免“專車困局”
- [ 04-13]“專車第一案”會告訴我們什么?
- [ 04-01]對互聯網專車理應更包容
- [ 03-24]期待“專車第一案”力破打車難
- [ 03-23]期待“專車”降價潮,倒逼出租車行業改革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