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9月甘肅環縣城管懸掛自制車牌執法被曝光后,云南永善縣12輛城管執法車又因如法炮制了這么一出戲,而被網友曬到了網上。 “巡邏002”,白底,紅字。這樣的車牌,配上警燈,擴音器,加上車頭以及兩側“行政執法”的大字赫然醒目。這樣的車開上街,權力的那個拉風,足以讓小攤小販聞風喪膽。然而整個執法的過程,執法者已經以違法的形象出現在公眾面前。永善城管這種藐視法律的作派,是將執法的權力當成了“天下第一”,“法力”是針對別人的,執法者反而不受“法力”的約束。這樣的隊伍撒上街頭,不是執法,而是違法。 永善城管所謂“城市管理工作一天也不能停下來”,不過是為自己違法執法找到一個漂亮的借口而已。永善城管眼中只有別人的違法,搞得跟“天降大任于斯局”一樣,恰恰忘記了自己也必須是一個遵紀守法的機構,這種角色錯位,不是偶然的,而是這支隊伍長時間職能不明、權力放任的外在反映。 去年甘肅環縣城管自制車牌執法被當地群眾曬到網上,環縣城管執法解釋說,這是向其他區縣學習來的執法經驗。意思是,別人可以這么干,咱也可以干。好的學不會,超越權限的違法事情,倒是一學就會。這是很多執法機構身上早就慣出來的老毛病。 問題是,環縣城管執法違法的糗事被處理后,永善城管沒有在“友鄰”的遭遇中找到教訓,而是找到了經驗。這說明,全國城管執法部門,對于自身執法行為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也沒有一道統一的指令可以管束整個城管執法部門,純粹看地方黨委政府對這支隊伍的管理約束能力。另一方面,城管執法部門自身違法的成本非常之低。以環縣城管自制車牌執法為例,事件曝光后,當地官方僅對所涉無牌照公車進行暫扣,對4名司機每人分別進行扣12分、罰款200元的處理。 明明是執法部門有組織的違法行為,最終以執法隊員個人區區扣幾個分數、幾百元錢來處理,即便是“罰酒三杯”,也比這糊弄得漂亮點。由此可見,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在處理城管違法事件上,不是嚴肅到位,而是呵護有加。即便是交警部門,也拿這樣的違法行為沒有十拿九穩的辦法。永善縣交警大隊早在今年2月就對永善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下發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指出這12輛車存在“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責令該局2016年2月23日前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前不得上路行駛。但是這么嚴肅的處罰令,到了城管執法局那兒就行不通。直至2個月后網友把這事曝光到網上,永善縣委、縣政府等有關部門才“十分重視,專門開會研究”。這12輛車才交由永善縣交警大隊查扣封存,并且最后的處理程序是,“待辦完上牌手續后交回原單位使用”。 可以說,沒有當地黨委政府的背后支持,就不會有交警部門這張“整改通知書”的早早作廢。法律法規在權力面前分文不值,這種驕奢作派,是權力在法律法規面前的系統性控制所養成的。領導重視的是城管執法部門所向披靡的戰斗效果,而取得效果的手段并不是權力機關所在意的。所以,治執法違法,首先需要根治的是權力系統對于法律法規的無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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