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分配體制存在的問題只是科研腐敗的冰山一角,科研成果評審、科研人才培養選拔、兩院院士評選、科研造假等方面同樣存在嚴重的腐敗行為。科研領域早就不是一塵不染、潔白無瑕的象牙塔,社會上的不良風氣不僅同樣存在,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由于科研領域的相對封閉性,外人對其中的腐敗問題很難察覺,而科研人員自己又礙于面子和同事、同學、師生、校友之間的關系,很少會對外舉報,導致科研領域成了紀檢監督和反貪死角,科研腐敗分子有恃無恐。“官員貪污受賄,說不定哪天還進去了,在中國,誰聽說過有幾個通過申請科技經費撈錢進去了的?”在監督缺位的情況下,科研腐敗已從以往的個人行為發展到群體腐敗,“利益共沾”不僅增加了反腐難度,還進一步敗壞了科研風氣,影響到了國家整體科研水平的提高,確實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要遏制科研腐敗,一方面要改革現有的科研經費分配體制,加強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監管,讓評審機制更為公開透明,最大限度的減少滋生科研腐敗的土壤與條件;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大對科研腐敗的懲治力度,提高腐敗分子的違法成本,對不良學者形成強大的震懾力,防止他們以身試法。只有徹底鏟除科研腐敗這顆毒瘤,激發和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各項科研活動才能正常進行,真正向世界科學前沿發起沖擊,而不是用自己聲稱的“國際領先”和“國際先進”來糊弄、忽悠人。(楊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