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規定土地閑置滿兩年可無償收回
來源:東南網 2011-06-27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6月26日訊(本網記者 謝添實)記者今日獲悉,《福建省“十二五”土地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日前正式出臺。《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包括:到2015年,基本農田保持在114萬公頃( 1710萬畝)以上,并確保質量有提高;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8.50萬公頃以內。 此外,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量不低于建設占用的耕地量,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單位GDP建設用地降低30%以上;盤活存量建設用地0.46萬公頃。《規劃》明確指出,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經營性用地須公開競價 根據《規劃》,未來5年,我省將不斷擴大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的范圍,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和掛牌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 同時,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于我省鼓勵發展、列入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重大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符合城鄉規劃和國家有關標準規定,且規劃設計、建造施工采取先進工藝和節地措施節省用地規模的工業項目;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前提下提高容積率,并且投資強度超過規定標準10%以上的工業項目,實行優惠的地價政策。 凡屬限制類的工業項目;在工業用地集中區以外選址建設的一般工業項目,適當調高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通過價格杠桿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促進工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