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煙新聞讓媒體自宮是社會悲哀
來源:東南網 2012-07-03 編輯:黃水來
但是,面對一些“難以抗拒”的“公公”、“婆婆”之力,作為新聞媒體,又能如何呢? 而據2007年9月《廉政瞭望》雜志報道,最讓媒體擔當不起的大帽子是“影響穩定”。具有代表性的意見是,2005年,廣東、河南等17個省市聯名上書中央要求禁止媒體的異地監督,原因是為了維護地方的穩定。上書指出,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管住自己的媒體,但中央媒體的異地監督報道,成為地方社會不穩定的根源。將社會矛盾的激化歸咎于媒體推波助瀾、煽風點火,希望中央有關部門管好中央媒體,不讓他們隨意批評地方政府,否則各地難保穩定大局,不利建設和諧社會,也很難阻止百姓進京上訪。 對此,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在2012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回應道:“我們一些領導還不習慣于開放的環境,不習慣在媒體的監督下進行工作,確實發生了記者采訪一些事情比較困難,有時候還被莫名其妙地請到公安局。” 而有記者詢問是否能取消這種“制度”時,柳斌杰說,從制度上說,沒有這樣的規定禁止記者采訪,但對于部分地方政府指定這樣的“規定”,他說:“我不贊成這樣的規定。” 他說:“依法維護記者的權利,我們多次重申,任何公職單位、公職人員不能阻撓記者的正常采訪。” 然而,殘酷的現實是,包括湖北省等在內的一些地方,則明確規定,“不搞異地監督,不搞跨省監督采訪”。但是,社會卻基本上默認了。盡管也存在一定層面的“抗爭”。 綜上所述,盡管中央層面對中國媒體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是高度重視和肯定,并給予厚望的,然出于地方局部利益的考慮,甚至是出于地方決策者自保的考慮,有些封疆大吏及其小團隊往往會出臺一些弱化,甚至對抗“新聞輿論監督”的特殊措施。正因如此,所以才會出現《西安晚報》及有關媒體人“自宮”的問題。 但是,筆者羅豎一認為,“天價煙”新聞讓媒體“自宮”是社會的悲哀。故而,希望社會各方合力改變之。惟有如此,才有可能讓媒體“自宮”事件不再發生,而更加有利于發揮媒體的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同時,建議中央層面早日叫停地方的那些“不搞異地監督、不搞跨省監督采訪”之“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