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節全加班至少掙1158 拒付可舉報
來源:京華時報 2012-09-19 編輯:唐麗萍
■舉例說明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按照最低工資標準1260元計算:1260(元)÷21.75(天)×300%×4(天)=695.17(元) 休息日加班=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按照最低工資標準1260元計算:1260(元)÷21.75(天)×200%×4(天)=463.44(元)兩者相加為總加班費,即:695.17+463.44=1158.61(元) ■小貼士 工資基數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時,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即: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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