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水。積極推廣節水設備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網改造,降低漏失率。抓好農業節水灌溉,發展旱作節水農業,擴大節水作物種植面積。大力實施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推進沿海缺水地區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節地。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的內在機制,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引導和促進工業向開發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提高區域公共設施共享程度。推廣節地建筑技術,科學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按照工業項目投資強度與用地規劃控制指標,嚴格控制用地規模,提高工業項目用地投入產出率。優先使用存量土地,及時處置和盤活閑置土地。
節材。加強重點行業原材料的消耗管理,嚴格設計、施工、生產等技術標準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廣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推行木材節約代用,節約包裝材料,防止過度包裝,積極發展和推廣散裝水泥。
二、促進自然資源合理利用與保護。以提高資源保障能力為目標,實行有限開發、有序開發、有償利用,構建供需平衡、結構優化、集約高效的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新格局。
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積極推進耕地開發、土地整理、舊宅基地復墾,在科學論證基礎上實施沿海灘涂圍墾工程,促進耕地占補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指標。強化耕地質量意識,建立耕地地力和環境質量監測預警、預報系統,發展精準農業,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
水資源。加強水資源管理,完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強水資源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健全流域管理和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有序開展跨區域調水工程。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提高農業用水效率和工業、服務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調配,加強庫區水資源合理調度,控制地下水開采。實施重要水源地保護工程。
森林資源。深化林業分類經營改革,提升資源培育和林產加工水平,強化生態公益林保護與建設。提高林地保護和管理能力。加強森林資源的撫育更新,保持森林覆蓋率居全國前列。優化森林資源結構,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強化森林資源的生態功能。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堅決制止濫伐森林行為。完善林業行政執法管理和森林資源綜合監測體系,提高資源管理、保護和監測評價水平。
海域和岸線資源。堅持統一規劃、綜合開發、合理利用原則,加強深水港岸線、海域和后方陸域資源的統籌規劃和合理開發,對全省重要港區岸線制定控制性詳規,加強港口建設、城市建設與土地開發利用、海域使用等規劃銜接,確保海域和岸線資源開發有序推進。加強對港口岸線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管,統籌協調岸線、陸域、海域開發布局,保障海峽西岸港口持續發展。
礦產資源。加強煤炭等重要礦產資源的地質勘查,組織實施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項目和重要礦產勘查項目,為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障。鼓勵地勘單位、礦山企業出省、出境進行礦產勘查開發,建設礦產資源后備基地,實現資源供應渠道多樣化。整頓和規范礦產開發秩序,完善資源開發利用補償機制。加強基礎測繪工作,完善地理信息數據庫,提升測繪服務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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