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機制
加強領導,形成合力,以更大的決心,更多的財力支持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
(一)切實加強對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加強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對于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發揮省職業教育工作廳際聯席會議的作用,統籌、規劃、協調全省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工作,研究制定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工作的扶持政策。強化設區市政府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各設區市職業教育工作局際聯席會議要統籌協調,采取扶持政策和專項經費投入措施,加大對本區域職業院校開展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在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經貿、建設、交通、信息產業、農業、林業、醫藥衛生、旅游等行業主管部門,要與教育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共同制定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方案,并納入本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和協調行業協會、企業與職業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企校合作、產學結合,支持職業院校做好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本行業和企業緊缺人才繼續教育工作。
(三)調動企業參與校企合作培養技能型緊缺人才工作的積極性。企業要積極參與緊缺人才培養工作,為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提供便利條件,選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指導。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關于“對支付實習學生報酬的企業,給予相應稅收優惠”的政策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42號)的規定,企業支付給實習學生的報酬,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對于企業支持職業院校培養緊缺人才的各項經費,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進行捐贈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的規定,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同時,各地要出臺優惠政策,調動企業支持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建設的積極性。對積極開展校企合作培養緊缺人才工作成效顯著的企業,給予適當獎勵。
(四)建立引導和鼓勵學生選學職業院校緊缺人才相關專業的有效機制。充分發揮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導向作用,在分配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對以舉辦緊缺人才相關專業為主的高等職業院校予以適當傾斜;高等職業院校在評審、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時,對緊缺人才相關專業的學生予以適當傾斜。高等職業院校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緊缺人才相關專業的學生畢業后從事艱苦行業且達到服務年限的,國家實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財政廳根據中央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五)加大對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的投入。積極爭取中央財政為我省職業院校加大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力度提供經費支持,省級財政新增的職業教育專項資金重點用于保證職業院校培養緊缺人才的需要。各設區市、縣(區)政府要嚴格執行《關于我省公辦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的意見》,將職業院校生均經費中的“財政預算內撥款標準部分”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落實教育費附加中的20%~30%安排用于職業教育的要求,逐年增加本級財政對職業教育專項經費的投入,為職業院校技能型緊缺人才相關專業建設特別是辦學成本高的工科類專業為主的職業院校提供經費支持。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經費上支持本行業緊缺人才培養有關項目的實施。職業院校要安排專項資金保證緊缺人才培養專業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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