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2009年5月,國務院出臺《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2011年3月,批復同意《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海峽西岸經濟區成為國家級區域發展戰略。多年來,福建省金融系統緊密圍繞海西區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大局,深入推進金融改革、發展和創新,充分發揮金融的核心支持功能,不斷推動海西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日前,記者采訪了福建省金融學會會長、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長吳國培。
記者:近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將海峽西岸經濟區上升為國家級區域發展戰略,進一步確定了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具體目標、任務分工、建設布局和先行先試政策。您是如何理解國家這一戰略布局的?其意義何在?
吳國培:《規劃》首次明確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地域范圍,其中福建省在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居主體地位。由于福建具有獨特的對臺工作區域優勢,與臺灣一水相隔,閩臺之間素有“地緣近、血緣親、文緣深、商緣廣、法緣久”的淵源關系。不難看出,此次《規劃》的獲批,是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對福建服務全國發展大局和祖國統一大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有利于構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前沿平臺;二是有利于促進全國區域經濟布局的完善;三是有利于在加快東部發展中發揮福建優勢;四是有利于形成服務中西部發展的東南沿海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
記者:從2004年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到今年國務院批復同意《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福建省金融業圍繞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主要做了哪些工作?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吳國培:多年來,福建金融業認真實施區域金融政策,積極進行金融創新,為海峽西岸經濟區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首先,我們根據提升區域金融政策的科學性和實效性,提出“融入大局、融和發展、融通共贏”的總體思路,連續數年制定出臺指導性強、針對性高的金融工作意見。為金融促進福建跨越發展,重點項目建設、新增長區域發展、發展“三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小城鎮建設、民生工程等方面給予了政策上的支持。
其次,大力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圍繞福建省14大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細化信貸投向指引,支持重點產業調整升級。截至2010年末,全省金融機構對節能環保產業的貸款余額534.04億元,同比增長19.07%;結合福建“三農”發展需求實際,制定了《關于金融支持福建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指導意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涉農貸款投放;積極落實中小企業發展金融政策,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改革和產品創新,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截至2010年末,全省小型企業貸款余額比年初增長37.25%,分別比中型、大型企業高出18.95個和28.09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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