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修改《計生法》為“失獨”者指定“法定贍養人”
www.shockplant.com?2013-03-05 10:03? 袁偉霞?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已陸續進入老年 湖北委員建議修改《計生法》 為“失獨”者指定“法定贍養人” 全國政協委員袁偉霞昨日遞交提案,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切實保障“失獨”者的合法權益。 袁偉霞是武漢鋼鐵集團公司技術中心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總工會界別委員。她所謂的“失獨”者,是指30年來執行了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獨生子女意外死亡的我國公民。 據她統計,目前我國已形成了1.5億獨生子女群體,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已陸續進入老年。由于已進入中老年的“失獨”母親大多不能再生育,由此帶來的“失獨”父母生病無人照料、手術無人簽字、住院無人護理、死后無人安葬以及由“失獨”帶來的各種心理疾患長期得不到適當撫慰等問題日益顯現。 袁偉霞說,我國現行的《計生法》、《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有關子女贍養的責任和義務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對失去唯一孩子的“失獨”父母來說,這些法律規定已經失去意義。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最新表態:“失獨”父母應比照現有“三無”老人的政策。袁偉霞說,“失獨”父母與“三無”老人應該屬于兩個決然不同的范疇。“失獨”父母是我國特定時期的特定人口生育現象,含有明顯的政策因素,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和犧牲?!叭裏o”老人則是大多由于個人選擇或自然原因所產生的,如獨身、鰥寡、丁克家庭等,必須“三無”俱全才能認定。 失獨家庭年增7.6萬 延伸閱讀>>> 200萬老人面臨養老風險 根據致公黨發布的調查報告,我國每年新增“失獨家庭”7.6萬個。截至2012年,全國范圍內的“失獨家庭”至少有100萬個。至少有200萬老年人因無子女而面臨巨大的養老、醫療、心理等方面的困難。 報告認為,“失獨家庭”面臨的困境主要有養老保障給付標準過低、社區關懷力量不夠、各類制度設計尚待進一步完善等。(據新華社) 現行《計生法》對“失獨”者“必要的幫助”定義模糊 解讀>>> 袁偉霞說,2001年12月29日頒布的《計生法》,至今已有11年。其中關于處理“失獨”問題的條文僅40余字(見第二十七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她認為,“必要的幫助”一詞定義模糊,沒有規定各級政府的責任和義務,執行起來彈性過大。 在袁偉霞看來,現在,“失獨”者面臨最現實和最根本的問題是“法定贍養人”的缺失。她建議,第二十七條改為“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國家應當給予補償和扶助并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實施。獨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履行贍養人義務”。 袁偉霞還建議建立“失獨”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并在《計生法》和各地實施條例中明確扶助標準和實施時限。 袁偉霞認為對“失獨”家庭提供心理撫慰也非常重要。建議《計生法》中增加“對計劃生育公民、特別是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實行精神撫慰”的條款。她建議地方政府、特別是各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為負責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失獨”家庭的不幸遭遇應當“感同身受”,第一時間上門慰問了解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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