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46縣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
來源:福州日報 2011-07-05 編輯:唐麗萍
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直接領取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今年福建84個縣(市)區將實現新農保制度全覆蓋,其中46個縣(市)區要同步開展居民養老保險國家試點,福州晉安、福清、閩侯三地被納入試點范圍。 今年9月底前,福建要完成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參保登記、建立個人賬戶,辦理發放銀行卡(折)和繳納保費等工作。各試點縣(市)區從今年10月開始,對符合條件的60周歲以上城鎮居民按月足額發放基礎養老金,并補發7月~9月的基礎養老金。 副市長徐鐵駿在福州分會場參加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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